中国泰宁在线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泰宁新闻网>专题专栏>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 > 正文
【我为群众办实事】山林通道引纠纷 看他们如何化解矛盾......
2022-04-19 17:12:10    来源:泰宁县司法局   编辑:方玲   责任编辑:肖九华  

“别人都让过,就是我不行,这两天路上莫名其妙还多出了大坑,车完全不能通行,砍下的毛竹再不运下来,损失越来越大,哪有这样的......”60多岁的邹某山越说越激动,调解员先安抚好他的情绪,向其详细了解这其中的原由。

在与邹某山的交谈过程中,调解员对整件事有了初步的了解,此次不让邹某山通行的是邹某林,两家不仅是邻居,竹山也相邻。10年前,邹某林运输毛竹需开一条路经过邹某山的竹林,可邹某山认为已经有一条路从他竹山经过(其他邻居开的),自身的竹林本身就不大,如果再开一条路,竹山会受影响,于是没有同意邹某林开路的请求,开路不成的邹某林只能走老路,运输毛竹耗时耗力,就此结下了“心结”。

调解员立即向村干部了解情况,证实路确实是由邹某林所开,能否化解此次竹山车辆通行的问题,关键在于能否冰释邹某林心里的“疙瘩”。当天下午,泰宁县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干部一行在邹某山的带领下,来到了矛盾现场,与邹某林当面沟通交流,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

“路是我儿子开挖掘机铲开的,那个坑是我挖的,我就是不想让他过,他自己做人太差了......”邹某林的爱人激动地说着。

“你修的,我给你点过路费当作修路费,路就让我走....”

“差你那点钱吗?我比你年轻,挣钱的机会比你多.....”

........

双方争执不下,见此情形,调解员打算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向邹某林夫妻释法说理:远亲不如近邻。

我们理解你们不让他的原因,按照相关的法律,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况且你们这次礼让不意味着妥协、丢了面子,体现的是一种精神财富,修路与修桥一样,是善举!是一种积德!邹某山60多岁了砍点毛竹挣钱也不容易,大家应摒弃前嫌、互谅互谅,珍惜邻里之情。另一边调解员也教育邹某山做人要大度、做事要大气,凡是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经耐心释法、说理、解惑,调解员也给出了调解方案:一是邹某山对此前自己做的不到位的地方赔礼道歉;二是双方合力将路填平,邹某林不再阻拦邹某山车辆通行;三是以后邹某林运输毛竹需经过邹某山的竹林时,邹某山要提供便利。双方也当场达成一致意见,表示接受该调解方案,至此,影响双方10年之久的“心结”终于化解。

审核:肖剑光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主办单位:中共泰宁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泰宁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泰宁县新闻中心 Copyright © 2010-2016 zgtn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所刊登的非转载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泰宁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投稿信箱:zgtnzx@163.com | 举报电话0598—7832300 | 网站备案号:闽ICP备2023010551号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杉城镇东洲路6号 | 邮编:354400 
| 您是第 1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