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梅口乡新能源投资开发项目签约仪式举行。仪式上,华电福新(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分别与梅口乡、福建玫瑰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图为:华电福新(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与梅口乡签署合作协议 图为:华电福新(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与福建玫瑰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开发租赁协议 乘着3月29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政策出台契机,我乡迅速行动,积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新能源电力建设,主动谋划对接华电福新(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重点推介符合特色种植的药光(林光、农光)互补的种植项目。 图为:实地查看梅口乡玫瑰谷玫瑰种植基地 据悉,该项目计划在泰宁县梅口乡玫瑰谷玫瑰种植基地内租赁土地500亩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预计30MW,总投资预计1.2亿元,投产后项目预计年发电3千万度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不仅不影响玫瑰的生长,而且为玫瑰提供一道高新屏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图为:集中式光伏电站设计图 下一步,我乡将会同华电福新(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做好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申报,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审核:肖剑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