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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涉疫信息、擅自外出,泉州这三人被拘留!
2022-03-23 15:17:57    来源:海峡都市报   编辑:方玲   责任编辑:肖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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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情 通 报


2022年3月17日,丰泽分局城东派出所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排查未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时,查获一名连续多次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违法人员。


经查,2022年3月13日至17日,在丰泽区城东某超市上班的员工王某(女,53岁)无视社区的敦促,连续多次无故拒不执行泉州市丰泽区防控新冠病毒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相关通告,未进行核酸检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王某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丰泽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市区两级防疫通告要求,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及时接受核酸检测。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警方将依法处理。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

二O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警  情  通  报

3月18日,德化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对违法人员赖某辉(男,47岁,三班镇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经查,3月15日下午,赖某辉被确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疾控流调工作人员对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赖某辉故意隐瞒其接触的有关人员情况,导致其他4名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时间被延迟,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风险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赖某辉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德化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各级防疫通告要求,按要求主动报告相关信息,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防疫工作。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德化县公安局

2022年3月18日

情况通报

2022年3月17日,晋江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安海镇一名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擅自外出。


经查实,肖某(女,1972年出生,晋江人)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多次违规擅自外出、组织员工聚集用餐,其行为构成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晋江警方决定对肖某行政拘留5天。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以实际行动为早日战胜疫情作贡献。                      
 晋江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8日 

审核:肖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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