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手缠绷带的吴某找到朱口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希望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能够帮助他取得应有的补偿。 原来,去年10月,吴某在朱口镇王公桥工业园区某工厂打工,由于自身操作失误导致左手掌被机器锯断,事故发生后,工厂陈老板立即联系救护车将吴某送往福州救治,并垫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共计13余万元。吴某经过治疗出院后,回到了江西老家继续休养,期间给陈老板打电话协商后续补偿事宜,陈老板总是不接电话;无奈之下,他才回泰宁找到朱口镇调委会寻求帮助,希望陈老板能够支付医疗补助及误工等费用。 调委会工作人员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先找到陈老板将员工吴某的意思转达给他,并与之沟通,听取陈老板意见,同时撮合双方到调解室,开展面对面调解。双方的矛盾所在是后续补偿款的问题,调委会工作人员向双方讲解了相关规定,经商量后认为,员工吴某的伤害事故虽然未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事发前因吴某满了60周岁,无法办理工伤险,因此事故发生后吴某无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认定。),但该起事故应属于工伤事故的范畴,其损失应按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经与陈老板反复磋商,陈老板也认可是工伤事故。但陈老板以已经支付了吴某的医疗费用和工厂效益不佳为由不想支付后续补偿费用。 事后,调委会工作人员通过多方专业机构咨询评估了吴某的伤残等级,根据评估的残疾等级结合工伤赔偿标准,调委会工作人员得出了一个大致赔偿金额。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在理清法律责任的同时,对陈老板和吴某进行劝说,最终,陈老板愿意再拿出6万5千元作为后续补偿款补偿给吴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在朱口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签订调解协议书,一场工伤引起的纠纷圆满解决。 据悉,朱口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切实加强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自去年以来,该调委会成功调解2起农民工工资纠纷、1起工伤补偿纠纷,涉及人数十余人、涉及金额十万余元。 审核:肖剑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