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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来 再出发 | 泰宁:全域治水,打造幸福河湖
2022-02-09 15:09:40    来源:泰宁县河长办、泰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方玲   责任编辑:杨阳  

2021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社会积极参与,我市河长制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水清三明开设了《向未来 再出发》专栏,总结三明市河长办及各县区河长办的工作经验和优秀做法,为今后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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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宁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有关精神和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泰宁县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上清溪小流域成功列入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2021年1月~12月县域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第一。

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工作推动力

一是加强体系建设。推动健全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河长的“双河长”体系,形成由7名县级副河长、54名乡级河长、99名村级河道专管员的河道管护网络,打通河道治理“最后一公里”,确保条条有人抓、段段有人管。同时,加快完善河湖长制督查巡查、问题整改、考核问责等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    

二是探索联动机制。出台《泰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泰河长综〔2021〕1号),明确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与将乐、建宁、邵武等地建立上下游生态保护协作联动机制,开展上下游联动检查4次,推动河流生态环境持续向好。2021年县级河长主持召开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会2次、专项行动部署会2次、培训会2次,其他县级流域河长适时开展河长制问题专项调研,形成县乡河长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    

三是建设标准化试点。全面推进县级、朱口镇、大田乡、上青乡、大龙乡、梅口乡河长制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投入175万元,配备办公场所、办公人员和办公设施等,全面提升县、乡两级河长办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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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 泰宁旅游

强化系统治理,推进基础性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出台《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泰政办〔2021〕21号),进一步提升闽江流域泰宁段水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泰宁县河长办、农业局、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联合乡(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次,投放鱼苗50余万尾,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持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大对河湖“四乱”问题的巡查、打击力度,坚决遏制增量、消除存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蚂蚁搬家式”游击采砂等问题。2021年,省市暗访“四乱”问题27起,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专项治理。进一步摸清各类排污口情况和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强化对已设置的30个排污口监督管理。    

四是持续加强加密流域水质监测频次。泰宁县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20个省上小流域水质考核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达100%。积极开展水资源配置,协助市里完成金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已对地表水年许可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泰宁县际头水库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在线监控。    

五是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制定《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21〕13号),大力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整治,完成集镇污水管网6.1公里,农村污水管网铺设17公里。    

六是持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示范、推广低残留农药7.52万亩。全县现有生猪规模养殖场18家,已完成改造验收18家。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年12月底,全县8家养鳗场全部通过环评验收。    

七是持续深化小水电治理。全面完成全县86座水电站生态设施改造和安装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2021年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执行合格率全部达标。加强工业污染和船舶污染治理行动,2021年共组织开展船舶污染物防治检查53次,检查船舶201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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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 泰宁旅游

强化履职尽责,开创治水新局面

一是引导企业参与。引导涉旅企业主动作为,共同打造大金湖示范河段,建设河长制公园,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主动参与河湖长制工作。2021年,“企业河长”福建金泰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入资金81.9万元,投工投劳5460人次,清理湖面垃圾1300吨,进一步提升了金湖景区环境整体质量;在杉城、梅口、开善、上青、新桥等乡(镇)试点河湖物业化管护,在朱口、下渠、上青等乡(镇)成立生态管护综合队,进一步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二是加强司法联动。设立河道警长38名,切实为泰宁县水环境综合治理保驾护航。完成“金溪流域河(湖)保护协同中心暨诉源治理实践基地”建设,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机制,联合县检察院等部门开展水污染防治检查,处理生态环境类案件20余起,着力打造生态司法护航流域治理“泰宁样本”,多方面实现生态环境与司法的有效衔接。    

三是形成社会合力。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河长”优势,管好河、治好河、督好河,“委员河长”针对城区入河排污口和新桥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开展专项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对发现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河长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及节水护河主题手抄报比赛;通过“妇女节”“世界水日”“水土保持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单近万份,发送宣传短信8万余条。同时,举办了“河长制杯”气排球赛、河湖长制进校园宣传活动,呼吁广大市民加入志愿护河队伍;积极推进大金湖河湖示范段建设,设置河长制水面投影灯3座,重要节点设立电子宣传屏13块,在河流主要沿线设立宣传牌近300块,营造社会共享共治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网络监管。在市河长制指挥平台现有功能的基础上,我县聘请专业团队对平台进行系统升级,优化系统功能。探索无人机巡河新模式,采购6台无人机,加大对河湖巡查力度,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制日常监管科技化、数字化水平。结合用好市河长制数字指挥平台,对全县各级河(段)长及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及量化打分,形成一体化、全覆盖、动态式管理。同时,充分用好“e三明”“96133”“12314”等监督平台,倡导人人参与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2021年县河长办处理“三明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平台诉求1件、“96133”平台诉求2件。       

强化典型培育,探索护河新模式

一是“河湖长制+旅游”,让泰宁更有魅力。积极倡导“落实河湖长制就是守护旅游金饭碗”的共赢理念,引导涉旅企业主动作为,持续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将河湖长制知识融入导游词,在金湖景区入口处设立LED大屏幕、重要节点设置宣传智能音响,切实提高宣传受众面等。   

二是“河湖长制+渔业合作社”,让产业更有优势。鼓励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增强生态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如大金湖渔业协会,采取“公司+农户”等形式统一规范经营与管理,带动6个库区重点村和周边1476户渔民共同致富的同时,又积极引导其投身河道管护事业,实现金湖渔业养殖与生态保护双赢。目前,全县共有“河湖长制+渔业合作社”4家,吸纳聚集6个乡(镇)2000余户群众。    

三是“河湖长制+企业河长”,让共治更有张力。企业河长福建金泰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觉加大治水投入,组建了一支金湖湖面垃圾专业清理队伍,并配备6艘垃圾清捞船。至2021年底,投入垃圾清运资金700余万元、清理垃圾近万吨,为泰宁县生态旅游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环境保障。    

四是“河湖长制+项目”,让民生更有温度。积极策划河湖保护利用项目,实施了杉溪干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大田溪、北溪(新桥段)安全生态水系项目;大力建设人水互动智慧河湖项目,在城区及8个乡(镇)的重点河段布设了17路高清监控摄像头、25个智能音箱,并将设备全部接入河长制监管平台,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和远程对话,真正发挥“千里眼”和“喊话筒”作用;以提升河道“野趣乡愁”为目标,在杉溪、大田溪、上清溪、北溪(新桥段)沿河两岸新建总长20余公里的“亲水亲民”步道,备受群众称赞。    

五是“河湖长制+移民”,让群众更有盼头。充分发挥移民村独特的资源和地理位置优势,推动库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如梅口乡水际村依托金湖,成立民宿、游船、渔业 “三大产业协会”,实现了从贫困移民村向富裕旅游村的蜕变,成为泰宁的小康村和明星村。       

2022年,泰宁县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河湖长制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更大实效,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1、加强责任落实,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福建省河长制规定》、《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长履职工作等五项制度的通知》(明河长制〔2020〕3号),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全覆盖、不遗漏,监管无盲区、无死角。       

2、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持续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在保持原有“清四乱”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坚决杜绝新的“四乱”问题产生。       

3、加强河湖长制宣传,形成关爱河湖共识。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护河志愿活动,营造社会关爱河湖良好氛围。       

4、严肃执法执纪,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强化与司法部门联动,加大执法的频次和密度,严厉打击破坏水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加强督查考评力度,引导群众主动监督,敢于揭短亮丑,敢于挑刺亮剑。   

审核:肖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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