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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电信诈骗,确保家财平安!
2022-01-24 17:33:29    来源:互联网   编辑:方玲   责任编辑:杨阳  

年终岁末

电信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

层出不穷的电信诈骗

形式越来越新

办案民警与骗子斗智斗勇

我们也要增强识骗本领

(一)新型违法类欺诈

1.虚构色情服务诈骗: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留下提供色情服务的电话,待受害人与之联系后,称需要先付款才能上门提供服务,受害人将钱打到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2.提供考题诈骗:犯罪分子针对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拨打电话,称能提供考题或答案,不少考生急于求成事先将好处费的首付款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3.盗用账号、刷信誉诈骗。犯罪分子盗取商家社交平台账号后,发布“诚招网络兼职,帮助淘宝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的推送消息。受害人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后发现上当受骗。

4.捡到附密码的银行卡,犯罪分子故意丢弃带密码的银行卡,并标明了“开户行的电话”,利用了人们占便宜的心理诱使捡到卡的人拨打电话“激活"这张卡,并存钱到骗子的账户上。

5.账户有资金异常变动:窃取受害者网银登录账号和密码,制造银行卡上有资金流出的假象。然后假冒客服要求受害者提供自己手机收到的验证码来进一步诈骗。

6.先转账,再取现,后撤销:犯罪分子利用银行转账新规中转账和到账时间的“时间差”来设置圈套。采取先转账、后给现金的诈骗套路,在骗取到受害人现金后,撤销转账。

7.补换手机卡:先用几百条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轰炸手机,以掩盖由10086客服发送到手机号码上的补卡业务提醒短信:然后,拿着一张有受害者信息的临时身份证,去营业厅现场补办手机卡,使得机主本人的手机卡被动失效,从而接收短信验证码把绑定在手机APP上的银行卡的钱盗走。

8.换号了请惠存: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机主的通讯录资料后,假冒机主给手机里的联系人发短信,声称换了新号码,然后向其手机里的联系人进行诈骗。

(二)假冒身份诈骗

1.冒充亲友诈骗: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对方网络通讯工具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后,冒充该通讯账号主人对其亲友以“患重病、出车祸”等紧急事情为名实施诈骗。

2.补助金、救助金、助学金诈骗:冒充教育、民政残联等工作人员,向残疾人员、学生、家长打电话、发短信,谎称可以领取补助金、救助金、助学金,要其提供银行卡号,指令其在取款机上将钱转走。

3.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

4.医保、社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医保、社保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账户出现异常,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

5.“猜猜我是谁"诈骗:犯罪分子打电话给受害人,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冒充熟人身份,向受害人借钱一些受害人没有仔细核实就把钱打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内。

6.伪装成学校领导、班主任、老师、教辅人员要求学生家长缴纳学费。

(三)购物类欺诈

1、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引诱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2.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网店,在事主下单后,便称系统故障需重新激活。后通过00发送虚假激活网址,让受害人填写个人信息,实施诈骗。

3.快递签收诈骗:冒充快递人员拨打事主电话,称其有快递需签收但看不清信息,需事主提供,随后送“货上门。事主签收后,再打电话称其已签收须付款,否则讨债公司将找麻烦。

(四)活动类欺诈

1.发布虚假爱心传递:犯罪分子将虚构的寻人、扶困帖子以“爱心传递”方式发布在网络上,引起善良网民转发,实际上帖内所留联系电话是诈骗电话。

2.点赞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社交平台上,套取足够的个人信息后,以获奖需缴纳保证金等形式实施诈骗。

3.兑换积分诈骗:犯罪分子拨打电话,谎称受害人手机积分可以兑换,诱使受害人点击钓鱼链接。如果受害人按照提供的网址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银行账户的资金即被转走。

4.二维码诈骗:以降价、奖励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实则附带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木马就会盗取受害人的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五)虚构险情类欺诈

1.虚构车祸诈骗,犯罪分子以受害人亲属或朋友遭遇车祸,需要紧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对方立即转账。

2.虚构手术诈骗:犯罪分子以受害人子女或父母突发疾病需紧急手术为由,要求事主转账方可治疗。

3.虚构危难困局求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病重、生活困难等虚假情况,博取广大网民同情,借此接受捐赠。

4.捏造淫秽图片勒索诈骗:犯罪分子收集公职人员照片,使用电脑合成淫秽图片,并附上收款账号邮寄给受害人进行威胁恐吓,勒索钱财。

5.虚构外遇流产做手术,犯罪分子冒充儿子发送短信给父母,充分利用老年人心疼儿子的特点,诱惑受害者转账。

(六)日常生活消费类欺诈

1.冒充房东短信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房东群发短信称房东银行卡已换,要求将租金打入其他指定账户内。

2.电话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通信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直接播放电脑语音,以其电话欠费为由,要求将欠费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3.电视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广电工作人员群拨电话,称以受害人名义在外地开办的有线电视欠费,让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补齐欠费。

4.犯罪分子制作虚假的网上订票公司网页,发布虚假信息,以较低票价引诱受害人上当。随后以“订票不成功”等理由要求事主再次汇款,实施诈骗。刷卡消费诈骗:犯罪分子以银行卡消费可能泄露个人信息为由,冒充银联中心或公安民警设套,套取银行账号、密码实施犯罪。

5.引诱汇款诈骗:犯罪分子以群发短信的方式直接要求对方向某个银行账户汇入存款,由于事主正准备汇款,因此收到此类汇款诈骗信息后,往往未经核实,即把钱款打入骗子账户。

要牢记“六个一律”和“八个凡是”,避免遭遇各种形式的电信诈骗。

“六个一律”:

1.陌生人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断;

2.只要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断;

3.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要求汇款的,一律挂断;

4.所有短信,只要让你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

5.微信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

6.只要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

“八个凡是”: 

1.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

2.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

3.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要你先交钱的;

4.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让你先汇款的;

5.凡是在电话里索要银行信息及验证码的;

6.凡是让你开通网上银行接受检查的;

7.凡是自称领导要求汇款的;

8.凡是陌生网站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一概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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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肖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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