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2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促进条例”),12月1日,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发放宣传材料 为提高群众对乡村振兴相关知识的了解,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日前,新桥乡乡村振兴办利用圩天人流量大的契机,在新桥集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集中讲解等形式开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知识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得到许多群众的热情参与。此次知识宣传活动切实将政策传达给群众,打通了宣传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同时,新桥乡还召开全乡干部大会,会议要求全乡干部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一法一例”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结合起来,在全乡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例”作为“三农”领域固根本、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法规,是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法律保障。新桥乡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知晓度,为依法推进我乡乡村全面振兴营造了良好氛围。 审核:肖剑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