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山场被划到将乐了,林权证、采伐证都让别人办去了,这事你们能帮忙管管吗?”10月19日下午,泰宁县杉阳公司工作人员来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反映困难,称其公司山场原坐落在开善乡洋坑村,因县界移动,导致山场被划到了将乐县,并确权给了将乐县金森公司,现已办理采伐证,工人正在山场采伐…… 得知该情况后,泰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迅速向局领导汇报,即刻启动“泰宁县林权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并第一时间联系将乐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协助通知金森公司立即停止采伐作业。 10月21日,泰宁县林权纠纷联合调处工作人员与杉阳公司代表一同前往将乐与金森公司代表就山场纠纷事宜进行协调。经过实地勘察与多次协调,双方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达成如下意见:一是杉阳公司一星期内提供有效的林木权源依据;二是采伐作业队伍暂停在该纠纷山场的采伐作业行为,已伐倒的林木暂时不得下山;三是在村换届结束后,择日前往现场对界线进行再核实。 据了解,在三明市下发《三明市优化林权办证若干措施的通知》后,泰宁县积极采取行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开展,用心用情用力致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启动林权纠纷联合调处,为林农林企排忧解难,效果显著。截至目前,泰宁县自然资源局与林业局已先后两次启动林权纠纷联合调处,取得了良好成效。 审核:肖剑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