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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75岁老翁的一场有“温度的”听证会......
2021-09-23 17:55:47    来源:平安三明   编辑:方玲   责任编辑:杨阳  

“检察官们太贴心了,亲自来我家为我这个行动不便的老头子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给我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做一个守法的农民。”犯罪嫌疑人杨某握着承办检察官的手老泪纵横。

案情简介

6月中旬的一天,犯罪嫌疑人杨某擅自在其农田边的山场安装捕兽夹,当日捕到村民吴某家中的狗,未捕获到野生动物。杨某安装捕兽夹的位置位于泰宁县行政区内,安装捕兽夹的时间地点,处于禁猎区和禁猎期内,安装的捕兽夹系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其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

因犯罪嫌疑人杨某已75周岁,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考虑到杨某年事已高,且有腿疾,行动不便,决定把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搬”到杨某居住地。

9月16日,听证会在上青乡某村委会召开,由泰宁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严理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肖九兰、政协委员陈永昌、人民监督员周志奇担任听证员,侦查人员、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上青乡、村两级代表出席了听证会,周边部分群众到场参加了旁听、观摩。此次听证会围绕犯罪嫌疑人杨某的犯罪行为是否符合拟作不起诉条件进行。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阐述了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听证员围绕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实施行为、危害后果进行了提问。

随后,听证员进行了评议,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作不起诉决定更有利于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犯罪嫌疑人杨某当场表示今后一定积极悔改,爱护野生动物,自觉保护好绿色家园。

听证期间,承办检察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犯罪嫌疑人杨某及参与旁听的群众进行了以案说法,释法说理。会后并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全面禁食禁售野生动物的通告》等各类宣传册、宣传单,村民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公民。

人大代表肖九兰:

这次听证会,对本人教育很大。杨某也知道了非法狩猎是犯罪,事后也很后悔,杨某年龄也很老了,且身体状况不佳,检察机关决定对杨某不起诉,充分体现了检察执法的人文关怀,把听证会开到犯罪嫌疑人家门口的暖心举动,让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

政协委员陈永昌:

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杨某不起诉于法有据,处理是恰当的。今天的听证会,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会场庄严肃穆,程序完整,秩序井然,公开透明,检察工作高效务实,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体现了检察机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理念,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担当。

此次听证会是泰宁县检察院首次将召开地点“搬”到当事人“家门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这是泰宁县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具体实践。

在今后的工作中,泰宁县检察院将继续秉承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充分展现为民服务的新时代检察担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的检察温暖。

审核:肖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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