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宁法院联合县地方海事处,池塘电厂等单位开展金湖巡航巡湖安全检查,扎实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促进泰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护航全域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 巡航人员乘闽海巡819从金湖码头出发,首次启用无人机对金湖水域实行远程巡航巡湖安全检查,提高巡航精准性和高效性。 此次联合巡航巡湖安全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了沿岸“四乱”整治情况;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处理情况;码头和停泊点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备等情况,有力地推进各单位落实水域安全监管责任,促进了业务交流,提高辖区水污染防治水平。 泰宁法院与县地方海事处建立协同共建机制以来,定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不定期开展金湖航道巡航,共同保护辖区水域安全。截至目前,先后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法治宣传14次,接受法律咨询210余次,完成巡航4次。 下一步,泰宁法院将严格落实海事行政与生态审判协同共建机制,以“协同共建”工作为主线,进一步拓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参与主体及无人机应用场景,将金湖流域及周边河段“三无船舶”违法行为、航道内水环境损害、内河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共治在萌芽状态,不断开创县海事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的新局面,为泰宁打造“林深、水美、人长寿”的生态福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审核:肖剑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