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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局两所联调,化解家庭矛盾纠纷!
2021-07-21 15:50:00    来源:平安三明   编辑:方玲   责任编辑:梁梦怡  

居家过日子,大大小小的矛盾数不胜数。有矛盾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谁家会是一顺再顺呢?怕的是不化解矛盾。只是很多人犯愁,该如何调节家庭矛盾呢?很简单,来看看泰宁最近调解的这起家庭经济纠纷。 

 7月6日,杉城镇居民许某来到杉城司法所,反映其母亲肖某的2万元存款被其二嫂及大哥骗走,想要由司法所出面帮他母亲将这2万元钱拿回来。  

 了解到肖某及许某二嫂是上青人,杉城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上青司法所,怎料许某二嫂也到上青司法所反映过此事,双方之间各执一词。因此,杉城司法所与上青司法所决定一起调处这起家庭经济纠纷,并将调解地点约在了杉城司法所。

通过向各方了解,调解人员对整件事有初步的了解。原来,肖某育有三儿三女(二儿子已去世),其丈夫去世时,留下2万7千元给肖某用来养老,分别存入肖某名下的两个账户,一个账户20000元由小儿子许某保管,一个账户7000元由二女儿保管(不久后二女儿将此存折交由许某保管)。 

 由于肖某年纪较大,日常生活需要人照顾,其儿女便商定由三个儿子轮流照顾,每家一年。肖某在许某二嫂家吃住时,透露出其有27000元的存款在许某处,许某二嫂知道后非常气愤,认为许某隐瞒了其他兄弟姐妹,存有私心,便将此事告知肖某大儿子,两人共同商议后,以县城存款利息更高为由,说服肖某将20000元定期存款取出到县城存起来,随后带着肖某到乡下银行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将20000元存款取出,取出后便由许某二嫂保管。许某则认为其大哥及二嫂是通过诈骗手段骗取了老人家的存款,想要占为己有。

 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调解人员发现矛盾就是许某的隐瞒引发了双方之间的误会。其实不论是许某,还是许某的大哥和二嫂,都不是想要老人家的钱,也没有私自动用老人家的钱,仅仅是担心老人家身上没钱防老。  

 鉴于此,调解员提出由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来保管这笔存款,待肖某有需要时,由第三方告知肖某子女后取出。在两个司法所调解人员的分别劝说下,肖某、许某及许某的大哥、二嫂都接受了该调解方案。通过双方共同商讨,决定由肖某外孙黎某作为第三方来保管27000元的存款。调解人员立即将黎某叫到杉城司法所,告知其事情经过,黎某也同意作为第三方替肖某保管存款。   

 最后,在杉城、上青两个司法所及许某、许某大哥、许某二嫂的见证下,肖某当场签订委托书,将27000元委托给黎某保管,如肖某需用钱,黎某应将银行取款单予以保留作为肖某用钱凭证,并将取款情况告知肖某子女。

至此,许某及许某大哥、二嫂之间的误会化解,肖某未来的老年生活也得到了保障。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大至国家之强盛,社会之祥和,小至个人生活之幸福,事业之兴旺,均有赖和谐的家庭为基础,有矛盾没关系,和平解决才是关键。

审核:肖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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