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是一处集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顶级旅游品牌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具有原生态、超硬核、多元素的影视外景资源,被誉为天然片场,先后被列入福建省“2+1”影视发展格局和“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 一、推动福建(泰宁)影视文产园专业化建设 泰宁县将影视文化产业园作为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之一,规划建设两大区块(影视生产服务区、影视文创服务区)、四大组团(波坑垄、全民健身中心、汉堂文创园、福建(泰宁)文创基地)。 项目总投资4.3亿元,占地约400亩,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影视拍摄制作中心、影视招商培训中心、影视配套服务中心、影视创作孵化中心、影视场景中心等项目,并规划新建现代影视城综合体项目,项目投产后,将在城西形成功能配套、资源互补,融合影视生产、文旅休闲、体育发展三位一体的全产业链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同时在全县布局大金湖、泰宁古城和特色村落等60余个外景取景地,打造全域化影视基地。 ![]() 影视拍摄制作中心:已建设完成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的演播室级别的专业影视摄影棚,棚高21米,具备影视拍摄、录音、舞台、后期制作等综合功能,配套监控室、候播厅、服装室、化妆室、休息室、配电室及库房等附属用房,能容纳1-2个剧组同时拍摄、制作、剪辑。 ![]() 影视招商培训中心: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设有办公、会议、培训、录音等功能性用房,是剧组接待、基地管理和影视企业招商进驻的集中办公区域。 ![]() 影视配套服务中心:规划建设5000平方米服装、化妆道具器材配套基地,4000平方米(内含150个床位)影视文化主题酒店公寓及后勤接待设施,1000平方米集会议报告、电影展演、文艺演出于一体的综合性剧场。基本形成能够满足中小剧组从影视拍摄、后期制作、化妆服装道具到影视首映展播为一体的产业链。 ![]() 影视创作孵化中心:福建省委宣传部在泰宁县重点实施的对口帮扶援建项目,总投资约2.2亿元,规划占地145亩,集文艺创作、培训交流、餐饮住宿、商务会议等功能于一体。 影视场景中心:将城西占地130亩的现有旧厂房作为室内摄影棚的补充,剧组可根据实际需求搭建、改造各类型场景,满足不同影视剧拍摄需求。内部还配套了服道器库房、室内场景,以及20余间住宿设施、百人餐厅。 二、组建专业影视服务机构:芳华文体影视服务中心 由泰宁县影视办牵头,于2020年11月成立泰宁县芳华文体影视服务中心,聚合影视行政服务、招商服务、剧组服务等几项服务功能,主要提供信息咨询、证照办理、拍摄服务、场地协调、公共资源使用等“一站式、全链条”服务。现已开通“泰宁影视”微信公众号,开发线上服务预约、政策兑现、视图展示等系统,将建成云上政务、云上勘景、云上招商、云上商超等信息发布、数据搜索、服务订制、政策申报兑现等影视云服务平台。 ![]() 三、出台全省山区县首个影视文化产业扶持办法 2019年,泰宁县出台了影视文化产业扶持办法,2021年,县里对已到期的政策进行适度优化删减,对外发布《泰宁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21年修订版)》 (详见附件) 。与其他地区相比,泰宁县2021版影视政策体现了更多特点和优势: 1.财政贴补大。政府对单个企业的奖励扶持项目应补尽补,兑现额度没有要求必须控制在企业对地方财税贡献值内,县级财政净投入扶持影视产业发展; 2.补贴兑现快。设立的剧组拍摄补助、剧组租赁服务补助、剧本创作补助更加贴近剧组需求,实行杀青即补,能够快速兑现奖励; 3.申报更柔性。所有扶持项目实行线上备案申报,双方不见面就能完成申报工作,使政策兑现程序更优化,服务更人性。 目前,福建(泰宁)影视文化产业园已基本实现运营,建成了演播室级别的标准专业摄影棚,出台了影视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组建了专业化的影视服务中心,引进了影视企业50余家,每年有20余个剧组在泰宁取景拍摄,并独立出品10余部影视作品。影视创作生产、配套服务体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具备了加快发展的成熟条件和坚实基础。 长按下方二维码⬇ 查看附件信息 泰宁县影视产业扶持办法申报实施细则 ![]() 泰宁县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2021年修订版) ![]() 审核:肖剑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