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劝返缅北窝点人员的通告 (第二期) 自2021年5月15日泰宁县公安局发布《关于敦促缅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来,已有8名缅北窝点人员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并积极配合调查,公安机关按照政策已对其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为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好地劝告缅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人员尽快回国。现对国务院下发缅北窝点人员予以曝光公布(人员名单已撤除上述8名主动投案自首人员),并敦促目前仍然滞留缅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泰宁籍人员,务必于6月30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争取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正告所有缅北滞留人员,务必认清形势,珍惜党委、政府给予的宝贵机会,早日归国返乡,切勿铤而走险偷渡回国,一经查证将从严从重处罚。 附件:现存7名滞留缅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泰宁籍人员名单 特此通告。 泰宁县公安局 2021年6月18日 现存7名滞留缅北泰宁籍人员名单: 
1.姓名:李由平 身份证号码:350429198010231015 户籍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杉城镇际溪村杨家坊14号 
2.姓名:许文晨 身份证号码:350429199709090011 户籍地址:福建省杉城镇西内环路张家坊23号 
3.姓名:邹金华 身份证号码:350429199510107015 户籍地址:福建省泰宁县大龙乡善溪村王龙21号 
4.姓名:江华其 身份证号码:350429198701144535 户籍地址:福建省泰宁县大田乡垒际村垒际6号 
5.姓名:吴开健 身份证号码:350429198611205015 户籍地址:福建省泰宁县下渠乡宁路村上宁路31号

6.姓名:江建军 身份证号码:350781199005055615 户籍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新桥乡新桥村象形上1号

7.姓名:吴盛文 身份证号码:350429198108234011 户籍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新桥乡新桥村南排136号 审核:肖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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