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委公布了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泰宁县共有4个村获得200万元的补助资金,是福建省获得补助资金最多的8个县(市、区)之一。4个村分别是朱口镇王坑村、新桥乡水源村、上青乡江边村、梅口乡拥坑村,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泰宁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探索出美丽乡村建设的泰宁模式。先后跻身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省级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下一步,泰宁县将利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大力实施以村容村貌整治、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等为主,精神文明、乡风文明建设为辅的系列活动,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打造乡村靓丽风景,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 审核:肖剑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