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委政法委 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 为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深入查纠问题,我委坚持开门整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泰宁县委政法委员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开,并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问题; (三)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 (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五)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存在的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督促纠正不够有力问题; (六)对执法司法人员政治轮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泰宁县人民法院 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 为深入查纠问题,我院坚持开门整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泰宁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开,并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 政法队伍“六大顽瘴痼疾”: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其他突出问题: 1.法院人员工作作风松懈、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等作风问题; 2.因不作为、慢作为和选择性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3.司法制约监督不力问题; 4.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等。 泰宁县人民检察院 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 为深入查纠问题,我院坚持开门整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我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开,并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 1. 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2.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3. 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4.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5.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 6. 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7. 检察工作人员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的问题; 8. 检察工作人员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的问题; 9. 其他突出问题。 泰宁县公安 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整顿,根据泰宁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实施方案和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方案,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布,恳请社会各界监督。 1、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 2、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等问题; 3、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4、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5、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6、行政拘留未执行问题; 7、其它突出问题。 泰宁县司法局 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 “三个规定”: 1.《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3.《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整治内容: 1.司法行政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2.违反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 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监狱、司法行政戒毒场所、院校劳务合作企业内参股、工作或提供中介服务等。 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整治内容: 1.违规参股或利用公权力、关系网非法融资、高利放贷、有偿担保;2.低于银行利息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整治内容: 1.在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中,接受吃请、收受贿赂、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违规违法办理外出、迁居等导致脱管、漏管;2.社区矫正部门违规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应当收监而未提出收监建议;3.司法行政机关和卫健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与罪犯亲属串通为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供便利等问题。 五、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影响司法公正廉洁问题 整治内容: 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特别是律师向司法行政人员行贿或介绍贿赂等,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六、公证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整治内容: 1.公证人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 2.公证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 举报途径 泰宁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 0598-7863891 受理电话时段: 工作日8:00-20:00 受理信电截止日期: 202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