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安全处置医疗废弃物,是防止二次污染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泰宁县卫健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 目前,全县提供医疗服务的83家医疗机构已全部实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与三明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其中61家村卫生所(社区站)和3家个体诊所按照“小箱进大箱”的要求与相应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下一阶段,泰宁县卫健局将持续推进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制度,强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交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二是落实巡查要求。严格落实“日检查、周巡查、月例会、季督导和年考核制度”要求,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销号并跟踪督办。三是加强监督执法。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多轮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同时,将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工作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工作挂钩,对达不到要求的,视为年度校验不合格。四是强化部门合作。进一步健全与环保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推进全县医疗废物规范、安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