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某自2012年以来,以民间标会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370余万元,造成30余名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他2015年5月因资金链断裂逃离三明,并于今年3月在泉州丰泽区藏匿处落网。近日梅列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捕罗某某。54岁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某自2012年以来,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通过口口相传、会员介绍的公开宣传方式,以其为会首,招募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同事同乡以及老会员介绍新会员等社会不特定对象为会员,成立了多个民间标会进行非法集资,并将所得资金大部分用于支付借款利息、下会使用,部分其用于投资经营商店及外借放息。 2015年5月,罗某某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巨额债务无法偿还后逃离三明。而后多名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于2016年3月在泉州丰泽区藏匿处被民警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设定会规,组织亲朋好友及社会不特定人员,以民间标会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370余万元,并造成30余名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达300余万元。近日,梅列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罗某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