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 根据《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文资〔2020〕1号)、《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闽文改办〔2020〕3号),省委宣传部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本年度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省委宣传部和财政厅资格审核、专家组评审,并报省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同意,“伯公凹红色交通线旧址群保护利用”等项目拟列为本年度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对象。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程序规定,现将入选项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8月8日(5个工作日)。如发现入选项目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以及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其他争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委宣传部、财政厅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聂玉娟,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61272 通信地址:福州市华林路省委大院省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处(350003) 电子信箱:xcbwcc@126.com 附件:2022年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2022年8月1日 2022年省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