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法院 关于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泰宁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金湖人民法庭录入员1名、金湖人民法庭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录入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较强; 2.年龄在23周岁至35周岁之间;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专业技能; 6.同等条件下,法律、文秘专业优先; 7.在泰宁县城区有固定住所。 (二)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较强; 2.年龄:不作限制; 3.学历:不作限制; 4.身体健康; 5.在泰宁县城区或泰宁县梅口乡水际村一带有固定住所。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其它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上午8:15-11:30;下午15:15-17:30)。 2.报名地点 泰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地点:泰宁县金湖西路210号)。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简历和其他能证明本人适合应聘岗位的材料各一份; (3)近期本人正面免冠彩色1寸相片1张。 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政治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短信或电话通知其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速记、面试 (1)报名录入员岗位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速记考试,笔试主要考察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内容,速记主要测试听打效率与质量;根据笔试和速记考试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报名工作人员岗位人员仅需参加面试。 政治部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岗位匹配情况。 笔试、速记、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职工入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予以政审。 (五)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都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办理解除手续。 四、工资待遇及福利 面议。 五、其他 人员身份:录入员、工作人员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本次未尽事宜由泰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98-7832513 石女士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