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泰宁县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意见》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市县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做好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县政协组织和全体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修改充实完善2022年县政协工作要点。 会议强调: 要坚持党建引领,增强政治意识,把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作用,积极推进党的建设与政协履职深度融合,探索政协功能型党支部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 要坚持紧扣中心,增强一线意识,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展现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聚焦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和群众关切等方面重点课题,开展调研视察、专题协商,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要坚持自身建设,增强一流意识,进一步提升能力激发动力。强化效能意识,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履职服务工作,提高履职服务管理水平,完善委员履职考评体系,努力激发委员履职积极性,彰显新时代委员责任担当,不断推进县政协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推动泰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审核:肖剑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