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三明市委宣传部、三明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泰宁县大田乡人民政府榜上有名(获评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是泰宁县唯一上榜的乡镇。 近年来,大田乡坚持依法治乡、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直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增强干部学法,强化法治意识 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定期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讲解《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民法典》以及涉农普法案例等,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成为推进乡村治理的“法治宣传骨干”。 二、抓好普法教育,做实全民普法 不断完善“一村一顾问”工作制度,坚持“每月宣传一法”,建立由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普法队伍,常态化开展预防电信诈骗、道路交通安全法、老年人权益法普法等各类主题普法活动,让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成为村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力打造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书屋、沿河法治景观墙等特色法治文化宣传阵地。2019年以来,先后建成大田乡法治公园和料坊村法治主题公园。 三、抓好信访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充分发挥乡综治办、信访室、司法所集中办公优势,不断完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1+N”联动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窗口接待群众,形成“联调、联防、联治、联创”的工作格局,结合“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行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推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网格层层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制,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切实做好教育、稳控和疏导、化解工作。 审核:肖剑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