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提升闽江源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确保镇内企业污水处理工作落实到位,日前,朱口镇生态环境站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养鳗场污水处理运行情况进行巡查。
在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业未按规范开启污水处理设施,针对该问题,检查人员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要求有关单位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确保污水处理设备规范安全运行。
下一步,朱口镇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逾期不整改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上报县生态环境局,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底线。
审核:肖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