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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我为群众办实事】线上调解解民忧 司法服务零距离
2021-05-08 15:55:00    来源:泰宁法院   编辑:方玲   责任编辑:梁梦怡  

4月27日,泰宁法院立案庭江法官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件4名当事人均在不同的地点,相隔千里,不到一个小时就完成了调解及各方的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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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如何做到的呢?

小编这就带大家来看看这场“指尖上”的

“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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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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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泰宁法院的法官江红,你因未归还银行欠款被起诉,同时两位保证人也被起诉了,欠款的金额不大,你是否有调解的意向?

我愿意还款,但我目前经济比较困难,没办法一次性还款,希望法院能帮我与银行调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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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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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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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三个人都有在本地吗?

我在本地,另外两个保证人都在外地,叫他们特地回来不仅影响他们的工作,而且还要花费不少的路费,一定要他们两个人参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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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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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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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需要经过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才可以进行。

如果各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即使人不在现场,也可以通过我们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调解。

江法官电话联系各方后,各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几人均不在一处,为节约时间及免去来回奔波的花销,各方愿意通过在线调解的方式解决。

如何进行在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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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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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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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小程序进行视频对话,具体操作方法,书记员会指导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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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法官及书记员的引导下,各方当事人完成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注册及身份认证,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对还款的时间及方式产生了争议,但在江法官居中调解、耐心引导下,最终达成了协议,这场纠纷在“隔空对话”中轻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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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泰宁法院民事审判庭丁法官利用在线调解平台,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隔数千公里的劳动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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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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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间,泰宁某公司与包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包某在泰宁某公司位于泰宁县,从事工程部、监理岗位工作。2020年6月,泰宁某公司因经营出现问题,资金出现断带,整个工程滞后,之后导致拖欠包某4个月工资无法兑现。无奈之下,包某向泰宁县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经审理裁决泰宁某公司应当向包某支付4个月工资。泰宁某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遂向泰宁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卷宗材料熟悉案情,之后与包某、泰宁某公司取得联系,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争议较大。经过周全的思考,考虑包某在四川成都,而泰宁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林某某也身在三明,相隔数千里。为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利用人民调解平台组织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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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上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仔细核对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同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融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泰宁某公司同意于2021年10月前一次性向包某支付三个半月的工资。

案件调解后,远在四川的包某向承办法官打来电话,说道:“没想到自己可以不用到法院,案件这么快就得到解决,这样还节省了来回的交通费,真是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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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泰宁法院持续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化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使调解不再受时间、地域、场所等条件限制,既方便了当事人,又降低了诉讼成本,确保矛盾纠纷化解的时效性,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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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4月30日,我院新收调解案件300件,通过音视频在线办理的调解案件146件,占48.67%,位居全市前列,“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得分位居全市第一,全省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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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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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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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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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等待法官发起视频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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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在线上推送的<调解协议>中

签字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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