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书记,这是我们今天在你家吃饭的饭钱80元,请你收下。”在泰宁县大龙乡东坑村村书记冯松林家吃过午饭后,乡纪委书记李郴掏出80元钱递给冯书记手中。 这天,泰宁县大龙乡纪委书记李郴一行4人来到东坑村下访走访。由于路途较远,中午来不及回乡食堂吃饭,下午还需要到其他村走访,一行人便到冯松林家中吃饭。 大龙乡辖区面积大,共有16个行政村,村与村之间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龙安片区的村庄距离乡政府所在地最近的有15公里,前面提到的东坑村距离乡政府也有16公里。 “距离乡政府最远的焦溪村,有36公里的路程,来回一趟就需要2小时左右,如果工作干到一半,又赶回乡食堂吃饭,不仅浪费干部的时间,还影响工作效率。”大龙乡纪委委员小徐说道。 如果在村里吃饭,就与村级公务零接待相违背。为解决这一“两难”的问题,大龙乡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干部下村用餐问题,于2015年推行“住村工作法”,规定干部在下村用餐前,需填写《大龙乡开展“住村工作法”情况登记表》,登记表上需注明用餐事由、时间、地点、人数等,干部在村里用餐按照每人每餐2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补助资金交给提供伙食的农户。同时,还规定在大布集镇附近下村的乡干部统一回乡政府用餐,不享受住村用餐伙食补贴。 “出台该补助办法,既解决乡干部去偏远村庄工作的就餐问题,又彻底斩断了村级零接待的‘暗箱操作’,一举两得。”乡纪委书记李郴说。 同时,大龙乡纪委还强化监督检查,联合乡经管站定期对村级“零接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执行村级“零接待”制度或弄虚作假报支招待费的,将从严追责问责。(大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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